新三板定向增发,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指申请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其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新三板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定向发行制度
(一)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二)、小额融资豁免审批
这种便捷的发行通道让挂牌公司基本可以实现定向融资的“随时用随时发”。
(三)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
而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通常要求有一年锁定期,实际控制人需要三年锁定期。
(四)定向增发对象
1、人数不得超过35人
2、合格投资者认定
(1)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或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2)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由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3)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二、定向增发的投资者与定价
1、以定向增资的方式进入。新三板不断成长的优秀企业,其不断上升的IPO预期,是推动投资者入驻的主要原因。
2、以直接投资押宝转板。在目前的业内看来,新三板并不是一个成熟的推出渠道,PE通常不会选择把企业送上新三板而直接退出,退出的最佳时点是在企业转板IPO后。
3、再次,为挂牌企业提供产业链服务。相比中小板、创业板企业,新三板企业不仅仅缺钱,更缺企业资源,为投资的企业提供相应的产业辅导助推其成长也是PE的功能之一。
4、定价依据
可以不参考市场价格。而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市场上规定“定向增发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